Type 1 作為命令句的「給」
什麼叫命令句?其實就是標題裡的「你給我過來」啦!你覺得這樣的話語有什麼特色呢?
沒錯!命令句顧名思義就是發出命令,或是希望對方完成某件事情的句型。因為所使役的對象通常都是第二人稱「你」,所以在英文裡我們會省略主詞。
回歸正題,那「你給我過來」這句話要怎麼翻譯成英文呢?有股衝動想要翻成 You give me come here 嗎?稍等一下!小編之所以要苦口婆心地說明何謂命令句,當然是要在這時候派上用場啦!作為命令句的「給」,在英文中是不用翻譯出來的喔。
也就是說,「你給我過來」只要簡單的翻成 “Come here” 就可以了。省略了命令句的動詞與受詞,很自然只剩下 Come here 了。你可能會抱怨,語氣好像不夠強烈,這時候我們可以加上一些情境副詞。
You had better come here.
你最好給我過來。
Type 2 作為介係詞的「給」
在「嫁給我」和「把球丟給我」中,「給」這個字扮演的都是介係詞的角色。如果我們分析這兩句話,會發現翻譯出的結果其實很相似。
Marry me.
嫁給我。
Throw me the ball.
把球丟給我。
於是,我們發現作為介係詞的「給」,通常是不需要把 to 這個字翻譯出來的,也就是我們不會說 Marry to me 這樣的句子。但有些人會發現,第二句的「把球丟給我」也可以翻譯成 Throw the ball to me,這樣一來就有介係詞了。
沒錯!這裡也趁機跟大家介紹一個概念。像 throw, send, buy 等「授與動詞」,也就是需要兩個受詞的動詞,就會出現這樣的狀況。
在丟球的例子裡,me 跟 ball 都是受詞,不過他們的分類卻不太一樣。因為要丟的東西是球,而人只是接受這個球的對象,因此我們會說 ball 是「直接受詞」,而 me 則是「間接受詞」。也就是說,作為該動詞直接對象的受詞(也就是被丟的那顆球),我們稱之為「直接受詞」,而接受直接受詞的,就是間接受詞。
那我們再回到介係詞的問題。什麼時候要有介係詞,什麼時候又不用呢?我們再看一下「把球丟給我」的兩種翻譯:
- Throw me(間接受詞) the ball(直接受詞).
- Throw the ball (直接受詞)to me(間接受詞).
由此可以看出,如果我們選擇把直接受詞放在間接受詞前面,就需要把介係詞翻譯出來!
另外要注意的是,每個動詞搭配的介係詞都不同喔!例句中的 throw 可以搭配 to,但是 buy 就需要搭配 for。
Type 3 別想太多,就是純粹的「給」
在介紹完花樣很多的第二類之後,這類就輕鬆多啦!諸如「給我一杯飲料」(Give me a drink)這樣的句子,這種當動詞用的時候,就直接用give這個字,不要疑心病太重的想東想西囉!
Please give me another chance. I promise I will try my best this time.
請再給我一次機會,我保證我這次會卯足全力。
作者簡介/ VoiceTube HERO 團隊